房屋交易纠纷
A为建筑商,B为开发商。AB之间存在建筑合同。起初AB关系很好。2009年,听说A开发有房子(当时不清楚什么开发商、建筑商),09年12月我与A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协议时房子尚未完工。后来,约2012年,在我及A不知情情况下,房子由B出卖给C(个人),C进行了装修,装修期间被A发现并制止,B又另换一处房给了C;约2013年,AB关系变坏。B再次将房卖给D(个人),D在C基础上又进一步进行了装修,被我及A发现被制止,B又将另一外房产换给了D;2015年1月,我发现我签订合同的这一套房门锁被换。我找到A,A保证这房一定是我的。我在换锁后也暂时安心。但到2016年5月,我发现该房又第三次被B卖给E,E在前面基础上又进行了装修。约在2012年至2016年9月,我、A及B方人员将门锁共换了不下10次。D、E及我也无数次拨打110,但没有最终结果。2016年底,法院一审判定A无权卖房。现A与B还在官司中。我交给A的钱是一笔又一笔,不是一次性给付的。A也写有收条。最近的日期是2015年2月5日。我想问,现在是2017年2月19日,如果我想通过诉讼要求A进行赔偿或其它要求,过了诉讼时效了吗?如果过了,我还有哪些途径主张我的权利?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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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287146219
发布于2017-02-2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