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为父亲购买墓地钱是否可以按照现行价格由丧葬费、抚恤金支付
我的父母共生育了三个儿女,其中两个有残疾。残疾儿女中有一人无劳动能力且生活不能自理,一直由父母供养。1987年我的母亲去世,没能住上单位动迁分得的楼房。当时,儿女均以成年、成家。母亲的遗产没有进行分配。1988年我的父亲再婚。继母带一15周岁女孩嫁给了我的父亲。由于我的父亲家中有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儿子需要照料,我的父亲又是高工,组织上照顾他,将继母及女孩的户口迁入鞍山我父亲家中。2017年2月8日我的父亲去世。我父亲去世的第二天晚上(明天早晨出殡,亲朋都在我父亲家中办丧事),继母让我将为父亲准备的烧纸拿到我的家中去,我认为不妥,继母说“此房不姓张了,姓周”(注:我父亲姓张,继母姓周),并拿出已经更改成周桂芬名字的房产证让我看。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周桂芬;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房屋性质:房改购房;登记时间:2014年7月24日。此时,我才知道父亲的房子已经更名了。(此时,其他人还不知道这个事情。为了父亲的丧事能顺利进行,我没有说。)办完父亲的丧事后,继母说“房子是我的了,你父亲没有留下一分钱。”你们爱那告那告。房屋换了锁。(我有该房屋的钥匙)人不在这里住,电话不接或关机,找不到人。问题一、我们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我父亲的丧葬费、抚恤金;问题二、我们20年前为父亲购买墓地钱是否可以按照现行价格由丧葬费、抚恤金支付;问题三、房屋更名时,我弟弟的户口还在此房中且生活不能自理又无经济来源。此房屋的更名是否合法;问题四、我的弟弟无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又无经济来源,现在福利院,系公养。是否属于《继承法》第19条的情形;问题五、找不到人(父亲的工资卡在继母手),找到也不讲理,我们继承人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问题六、继母有没有责任向所有继承人告知我父亲的遗产情况;问题七、以继母名义的存款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可以继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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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625469530
发布于2017-02-2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