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与我哥(婚前)在郑州共有一套房产,现在在郑又买一套房产可以吗?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婚前与我哥(婚前)在郑州共有一套房产,现在在郑又买一套房产,因我是外地户口,且名下有房,不符合购房条件,就用我老公的名字(外地户口,办的假离婚证,交2年个税),签的购房合同(已在房管局备案,网上能查到),但在贷款时,银行查到,是黑户,名下有20多万的欠款(十年前在上海跑摩的与人碰撞,当时的责任划分也不清楚,谁知后来人家起诉了,前几年法院的传票送到老家,因人不在家,也没理会)。开发商那里说现在没法更名,他们想法用我老公的名字把款贷下来,我们现在担心,到时法院会不会把我们的房子拍卖?(我老公名下无房)我们能否现在离婚,协议上写明房产归我,贷款每月6200元归男方还,可以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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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215882070
发布于2017-02-1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