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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咨询
尊敬的律师同志:2013年我家在我们当地一街面店,买地板砖,当时已结清货款,2017年1月20日对方又向我讨要部分货款,我没有任何付清凭据,对方有一自己填写的销售清单作为证据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问,我该怎么应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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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875963427
发布于2017-02-19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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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709168866
丨Lv 1
你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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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453797695
丨Lv 1
你好,若你确实已结清费用,但又没有证据证明,可提出对方的诉讼请求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不应当得到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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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207488759
丨Lv 1
您好!销售清单并不足以认定货款未付,而且2013年的货款,诉讼时效是2年,对方早已超出诉讼时效。建议委托律师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对我的答复表示满意,请作出中肯的评价,谢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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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706638590
丨Lv 0
你好,委托律师应诉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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