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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男方将其婚前个人房产变更登记为夫妻共有,随后从女方

    2006年男方将其婚前个人房产变更登记为夫妻共有,随后从女方处借走大笔资金但未书写借据(该笔钱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双方感情一直不和,由于男方性格暴躁且不肯承担家庭责任,女方遂提出要回借款,但男方均以没钱为由进行推诿。直到2009年初,女方为要回借款,被迫应男方要求写下放弃该房产共有权声明,但也仅能拿回部分借款。现声明被男方保管,没有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并且至今已多次向银行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女方也多次应男方要求作为房产共有权人到场签字。 北京市

    抵押贷款 产权登记 房屋登记 共有房产 举报

    提问者:wo2beijing

    发布于2017-02-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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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2793883651 丨Lv 1
    这个是可以起诉来解决,
    +1 2017-02-18 举报
  • ask7705802425 丨Lv 2
    你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当面咨询,来电详谈
    +1 2017-02-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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