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卖房 > 卖房准备
  • 关于替人带精神病患者问题

    我做了个好事,按民政局所说的将一没有自理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送去了精神病院,医院签字时我填的关系是表姐,这病患老公悄悄出门了,老爸又不接手,他老爸将一千元钱和证件都交给我,说他没能力去操心,可送进院后,病患老爸又不同意是他委托我了,请问,今后我会不会有好心办坏事的危险,会不会出现什么承担发律责任的纠纷?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产委托公证 举报

    提问者:ask5596621315

    发布于2017-02-1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sk8246165139 丨Lv 1
    有一定的风险
    +1 2017-02-17 举报
  • ask8827008930 丨Lv 2
    责任是没有。你发书面通知给其夫和父亲来处理
    +1 2017-02-17 举报

卖房选择房天下

420万业主 500万购房者 30万经纪人

我要卖房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