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在儿子两岁时也就是(1976年)抛夫弃子,离家出走,一走就是10多年无音讯她女儿应该把那10万还给母亲治病吗?
母亲在儿子两岁时也就是(1976年)抛夫弃子,离家出走,一走就是10多年无音讯,父亲含辛茹苦的带儿子,在儿子12岁时才联系上,而此时的母亲已在广东另有家庭,还育有一儿一女,从此就是各自生活。在我们都成为中年人后,觉得该认下母亲,所以偶尔电话联系下,一年去看一次老母亲,在2012年,母亲广东的儿子因打架斗殴去世,赔付了12万给母亲,(继父早己过世)而母亲已出嫁的女儿就拿走了10万块买了房子。而母亲却一直租房子住,今年2月份,母亲中风瘫痪,需要医药费,护理费,现在她女儿找上我们,要我们和她共同承担医药费护理费,和赡养费。请问下,我们和她女儿出平等的费用吗?她女儿应该把那10万还给母亲治病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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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zxiong9012
发布于2017-02-1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