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结婚三个月住一起只有十来天,女方要离婚,男方要求彩金礼金全退,合理吗?$https://m.fang.com/ask/ask_2354150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23541508
共5个回答
-
-
-
ask5610352983
丨Lv 2
您好!更具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现女方和男方共同生活十余日,是否返还彩礼属法官自由裁量范畴。如果彩礼实际已经用于共同生活的部分,可以不用返还。
-
-
-
极品龙网
丨Lv 3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
-
ask5495298832
丨Lv 2
您好!既然彩礼用于购买家具了,那么不存在什么退的问题了(袁律师)。
-
-
-
ask1009116476
丨Lv 2
你好,只要办了结婚证,彩礼就不需要退的。
-
-
-
ask3961488573
丨Lv 2
能协商则协商,协商不成起诉法院判决。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