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将我已经预定的摊位卖给别人,且不退还押金(来自太仓农贸市场小区)
2016年10月13日,本人在当地某新建农贸市场预定了三节摊位,且交了两万元押金,(有押金合同),12月份准备进货时被告知由于市场管理换了管理人员,将我的其中一节摊位卖给了别人(卖给别人的这节摊位是位置最好的一节),且他们已签订买卖合同,当时协商的情况是我如果不要其他的摊位,可以给我退还押金两万元,但是一直到今天都没有退款,中间在要账的过程中他们互相推脱,说不是他们搞错了,是我自己不要了,(以上每次去要账我都用手机录音了,包括每次打电话也都录音了),但是现在该农贸市场就是互相推脱,不给我钱,这种情况我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吗?因为这个农贸市场是政府和私人合资的,去告他们我需要准备些什么?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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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060379438
发布于2017-02-1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