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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助:关于房产临界问题

    我单位界墙南北均被2个开发商购买建商品房,北边6层商品楼已基本建好,距界墙4米,现南边也要建商品房,到我单位盖章要求同意其建40米的高楼,我能否同意,有无法律根据?我该如何办?请尽快帮忙!拜托了!!!

    商品房 开发商 房产 举报

    提问者:最后的巴乔

    发布于200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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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冰山上的肉球 丨Lv 3
    首先,建房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房不应影响相邻方的利益.如采光\通风\排水\通行等.
    +1 2007-05-12 举报
  • 下一站维多利亚 丨Lv 3
    找规划局,没有征得你的同意就问擅自建房,那肯定不行。!!!!
    +10 2007-05-12 举报
  • 长春国贸 丨Lv 3
    坚决不能同意!南侧,对你有遮挡,你不同意,规划是不能审批的!千万不能同意,否则单位职工会骂你一辈子的!
    +1 2007-05-12 举报
  • daitu 丨Lv 3
    首先,查看对方是否已取得规委颁发的审定方案通知书。如果取得,可向有经验的建筑师咨询该方案有无侵害你单位利益之处,如有,可向北京市规委申诉;如果没取得,对方请你单位盖章的目的就是规委要求他们征求你们的意见,此时你大可不必着急,主动权在你,等你把所有事情搞清楚再答复他们。其次,查看对方取得审定方案通知书的规划方案时,要重点注意几个问题:1、因其建筑高40米,属高层,与你单位的建筑物的间距是否满足13米以上的防火间距要求;2、因其建筑在你单位南侧,且高达40米,对你单位的采光及日照有多大影响,或者你单位是否属于对采光及日照有特殊要求的部门(如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影响超出规范要求可不同意3、对方建筑物在挖基坑及基础施工时时是否会影响到你单位的建筑物和围墙的安全,如影响,将采取什么措施?相信规委在审批时会考虑以上问题的,但你自己还是要搞清楚。参考文献: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1 2007-05-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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