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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部(个体工商户)接受卖方售房委托,在网上

    某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部(个体工商户)接受卖方售房委托,在网上发布售房信息、在门店张贴房源信息,带领买方看房、谈判价款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并且买方已经付清购房款,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方已取得房产证,但买卖双方以该信息咨询部是个体工商户不属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不具有经营居间业务的主体资格拒绝支付中介佣金。请问:该个体工商户能否获得佣金或报酬?可通过何种救济手段?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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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668396929

    发布于2017-02-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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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9383503096 丨Lv 2
    即使您没有主体资格,既然您实际上进行了中介的服务,也有相应的合同,应该获取报酬。欢迎来电来所咨询:15827381103.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中铁大厦。地铁2号线螃蟹岬站B出口。
    +1 2017-02-16 举报
  • ask2851874799 丨Lv 1
    你好,当时有签订合同么,是可以依照合同要求支付报酬的。来电详询我帮你进一步分析。
    +1 2017-02-16 举报
  • ask8355890433 丨Lv 2
    可以获得报酬。建议您来电咨询,了解详情后及时为您免费解答。
    +1 2017-02-16 举报
  • ask4014218131 丨Lv 2
    您好,如果实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是不能进行相应居间业务。但确实双方执行了相应合同事项,您这边也实际执行了合同的,买卖双方还是应当执行合同约定。
    +1 2017-02-16 举报
  • ask8345672302 丨Lv 1
    你好,是可以的,就相当于房产中介的。方便的话你可以来电咨询,我的联系方式可以在我的主页找到,希望能给你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1 2017-02-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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