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两年前通过朋友介绍,把一辆摩托车卖了,车辆证件全部给了对方,$https://m.fang.com/ask/ask_2313691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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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通过朋友介绍,把一辆摩托车卖了,车辆证件全部给了对方,
两年前通过朋友介绍,把一辆摩托车卖了,车辆证件全部给了对方,双方当时未过户,未签协议,现在买方又把车辆转卖了,现在车辆违规了,是谁来承担?出了交通事故,是谁的责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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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
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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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172088428
发布于2017-02-16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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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813760419
丨Lv 1
你好,需要报警,交警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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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481251432
丨Lv 1
你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相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他规定调整。”从上可见,车辆买卖未过户是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而且物权又发生了转移(即车辆已实际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控制车辆的行驶,也不能支配车辆的营运,更不能从车辆营运中获得利益。同时,原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无法防范控制,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与致人损害的后果也没有任何因果关系。车辆买卖未过户不必然导致交通事故责任的发生,所以要原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没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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