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不按民事诉讼法具体法律条文办事是不是故意违背法律$https://m.fang.com/ask/ask_2313584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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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民事诉讼法具体法律条文办事是不是故意违背法律
法官不按民事诉讼法具体法律条文进行审理是不是故意违背法律。如,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不归纳争议焦点;立案是保证合同纠纷,一次开庭审理的是借款合同纠纷,二次开庭审理的是债务转移纠纷,判决是合同纠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在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里有专门规定,91年民事诉讼法就被废止了,在判决书中出现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不是适用了被废止的法律条款,是不是故意违法。请答复,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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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703469498
发布于2017-02-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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