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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里两位老人,有四个子女,2016年8月份一位过世了,还剩一位老人了。

    家里两位老人,有四个子女,2016年8月份一位过世了,还剩一位老人了。现在有两个问题要解决:1、剩下的老人的赡养问题。四个子女有三个不管老人的,老人不想起诉,那也不能一个人赡养啊,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2、房子在过世老人的名下,老人过世时没有遗嘱,而且两位老人是50年代结婚的,没有结婚证,结婚后几年由于工作问题迁户口离开原籍,没有结婚证就没法证明房产有老人一半,而且现在留下的这位老人想做公正遗嘱,也办法证明两位老人的夫妻关系,这种情况应怎么办?问题补充:两位老人大概是1952年左右结婚的,当时没有结婚证。过后也没补办,现在一位已经过世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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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635053176

    发布于2017-02-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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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422435359 丨Lv 1
    不赡养老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子女。继承问题,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1 2017-02-16 举报
  • ask6810142705 丨Lv 2
    你好,事实婚姻到相关机构开具证明是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在证明夫妻关系的前提下再按照法定继承走法律程序。
    +1 2017-02-16 举报
  • 街舞运动 丨Lv 0
    您好,1.赡养是每个子女的义务。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父母可以起诉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并支付赡养费,建议电话咨询律师详细了解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解答。2.没有结婚证不属于合法夫妻,一般可以要求分割共有财产。如果有争议,建议您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确认。
    +1 2017-02-16 举报
  • ask3444582048 丨Lv 1
    您好,具体是什么时间结婚的
    +1 2017-02-16 举报
  • ask2098127964 丨Lv 1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 2017-02-16 举报
  • ask8888623440 丨Lv 1
    你好,可以,咨询公证处。
    +1 2017-02-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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