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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抵押借款问题

    我公司和A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给A公司100万元,担保方式是用在A公司工作的张三和李四个人名下的两套房产抵押担保,A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张三、李四做个人保证担保。但是由于房管局不给我公司办理他项权利证,所以将房子抵押在了我公司的员工王五名下,办出他项权利证的当天,我公司通过公司账户将100万打到了A公司账户上。以上流程是否有问题?是否会涉及主借款合同无效的问题?因为出款账户是公司户而他项权利证人是王五。假设会涉及借款合同无效的问题,改如何做才能使合同有效?(以我公司名义授权给王五,让王五代替公司接受抵押房产是否可行),如何才能保证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抵押贷款 他项权利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5676184103

    发布于2017-02-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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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440123361 丨Lv 2
    还是委托律师介入吧
    +1 2017-02-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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