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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的问题,很麻烦,请大家帮帮我
96年,我二叔买了一个商品房,房产证是我爷爷的名字.99年,我爷爷去世后,我二叔将房子以25万元卖给了我姑姑,当时他们只签了一个卖房协议,房产证还在我叔叔的手中.2001年,我二叔因病意外去世,后来婶婶改嫁他人.现在我要购买这个房子,当我去跟原来的婶婶去要爷爷的房产证时,她说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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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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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雨思因
丨Lv 3
其实非常简单,现在的房子产权还是属于你爷爷的,如果你是合法继承人,这房子就自然是你的了,甚至不用交什么房钱。如果你不是房产继承人,你只有通过继承人购买此房。但是你需要做一下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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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雨木暮
丨Lv 3
1、你所说得走“赠予”、“拿着爷爷生前的身份证去登报办理遗失后再补办”、“写个协议公证现在房子属于我”都是不可行的,人已经不在了怎么可能“签协议”?怎么可能“声明赠予”?即使真得这么做了也都属于无效法律行为;2、除非可以证明你叔叔当初出资购买,否则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那产权就属于谁,换句话说,你叔叔出售给你姑姑的协议都是无效的。3、房产过户光一份协议是不行的,还需要有房产证以及产权人本人亲自到场办理。4、现在的办法就是:你该给你姑姑多少钱还给多少钱,然后持房产证办理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如果想直接办理到你的名下,需要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在公证处声明放弃继承权(有继承权的人中如果有死亡的需要该人的死亡证明),然后办理继承公证,将房产公证到你的名下,然后你再持公证书去办理新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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