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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商品房,上房三年开发商未给办房证,可合同约定违约金只有合

    购买商品房,上房三年开发商未给办房证,可合同约定违约金只有合同总额的0.5%,且在补充条款写着此违约金即包括延迟办证六个月也包括六个月以后,就是无论违约多久办证,只赔付这些,请问这个条款是否有效?可否请求增加违约金?谢谢 北京市

    违约金 商品房 购房合同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ask7033302161

    发布于2017-02-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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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1997081455 丨Lv 2
    你好,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1 2017-02-15 举报
  • ask7960295774 丨Lv 2
    您好,合同一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建议积极协商
    +1 2017-02-15 举报
  • ask3218970289 丨Lv 0
    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
    +1 2017-02-15 举报
  • ask7187942090 丨Lv 2
    需要根据合同确定标准
    +1 2017-02-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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