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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房东要收租房子的电器押金?

    房东要收我的电器押金,可是我明明已经押一付三了啊!我觉得不应该收取电器押金,房屋内基本设施与配套的家具家电等,均是租赁方一次性支付过房租,而获得的租用权,既然房租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就没有必要再收押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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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boising

    发布于20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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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林俊华 经纪人
    你只给业主一个月的押金,业主怕你搬走了他房子的电器。业主怕到时候不知道去那里找你人去。
    +12 2012-02-09 举报
  • lj15601093565 丨Lv 2
    正常情况下,租房只需要付业主一个月的押金就可以了,除非有特别贵重物品,家具家电这些都属于正常用品,所以没必要支付其他押金,跟业主说明白,可以查查所有租赁都只需交付一个月押金的,所以你的想法是正确的,不要交付其他押金。
    +11 2013-08-31 举报
  • 黄玉祥 经纪人
     原因很简单,房东怕你在租期到的时候搬东西走的时候,顺便把她的家电也搬走了!
    +11 2011-06-17 举报
  • 张宗强 经纪人
    其实很简单,电器保证金亦是押金的部分,只是房东把它门分开谈论,换个方式而言,多收取点押金即可!~
    +10 2011-06-17 举报
  • 飞上梧桐 丨Lv 1
    这个没有必要,在合同里写下房子里有什么电器,几成新,损坏就赔偿就可以了。
    +11 2011-06-17 举报
  • 雪儿 丨Lv 1
    不应该交了押金又交电器押金,要么只收一个电器押金,房子又不会自己长腿跑了
    +10 2011-06-17 举报
  • flowery2012 丨Lv 4
    房主让你交纳的“押金”实际上也就是房屋租赁关系中的保证金,是指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承租人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担保承租人义务的履行而向房屋出租人交付的金钱或其他物品。它是附在房屋租赁合同上的补充合同,也是一种金钱担保合同。通常情况下,房主为了自身利益的考虑,有权要求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担保。但价格可以双方商量,原则上交“押金”是一种双方自愿行为但是押金要另外收取电器的,就没有必要了,你可以跟他协商一下。
    +10 2011-06-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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