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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签署的放弃房屋所有权,在先生去世后可以撤销吗?

    老公去年病逝,为老公家养了十一年的不属于我的孩子,为了更好的抚养老公的孩子至今没有自己的孩子,老公因病去世,孩子姑妈将把监护权拿去后现在跟我争老公的房产,名义上说是为孩子的将来,(有个小插曲,曾经老公用房子贷款时,我签过对房子所有权放弃的字),但是这样对我很不公平,老公不在了,付出十几年的心血精力和金钱,到头来孩子房子人什么都不是我的了,我可以向孩子现在的监护人要以前的抚养费吗?同时可以撤销我曾经放弃房屋所有权的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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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boboliuxia

    发布于20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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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妈妈叫小新 丨Lv 4
    房屋的产权你是有继承权的。如果当初你放弃房屋的权利,你与你老公生前所抚养的小孩在老公离世后,其留下的房屋产权你与孩子共享这个产权,即各的50%。 提问人的追问   2011-05-01 16:15 我可以撤销当初放弃房屋所有权的承诺吗?因为孩子也已经不是我的监护权了 团队的补充   2011-05-01 16:17 撤销是不可能的。但是你可以享有继承权。如果只有你与孩子为继承人,你们就是各得50%的产权。 提问人的追问   2011-05-01 16:21 还有公公婆婆,如果这样的话我原本该继承的是五分之三,现在就只有四分子一了,等于是失去了老公,孩子,青春的同时连房子也失去了,但是又有律师说是可以撤销当时那份放弃承诺呢? 团队的补充   2011-05-01 16:23 如果继承人增加,你就只能享受你所可以继承的部分。撤销是绝对不可能的。除非是先生在世。 提问人的追问   2011-05-01 16:27 在的话现在也不会有这样的财产纠葛了,放弃跟赠予一样吗?如果可以算赠予我是否就能撤销了呢?谢谢!现在监护权是她姐姐的,可他姐姐在国外,孩子还是我在养呢 团队的补充   2011-05-01 16:32 那是不一样的。核心是当初已经签署“放弃”权利的文书,这个是不可以撤销的。赠与是另外的法律问题。你可以主张其他的权利,比如养育小孩的费用、、、、
    +1 2011-06-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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