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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取出我在外地的住房公积金

    我以前曾经在北京的一家软件公司工作过,大概存了6000元的住房公积金。2003年以后我就回到了辽宁工作到现在,想把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取出来,请大家给我出出主意。不找原公司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不可以?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猪醒醒

    发布于200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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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年方四十 丨Lv 3
    不知道你为什么非要取出来,你目前还正常上班,要想取出来除非:退休、买房、出国,否则别想。即使能取,你还得为区区6000元专门去趟北京,得不偿失。不如:将北京的公积金转到你现在的工作单位,然后和现在的公积金并户,那6000元就转移到辽宁,并归你所有了,你就可以正常使用了,也不用去北京,也不用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你只要把现在工作单位的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单位开户银行告诉北京,让他们办理公积金转移就可以了。
    +11 2007-05-10 举报
  • 风儿往南吹 丨Lv 3
    用租房合同也可以取出来的不过只能满以年取一次
    +10 2007-05-10 举报
  • 蚊子男 丨Lv 3
    可以取出,一般来讲,两年时间你仍未就业的话,你就可以凭封存手续将帐户内的公积金全部取出。另外需要你现在的公司出个证明,证明你在这里工作有多久.和你原单位出据的离工证明(这个有些可以不要的)
    +10 2007-05-10 举报
  • 天使不爱美丽 丨Lv 4
    是可以取出的,难度很大。用一些非常规手段。
    +10 2007-05-10 举报
  • 就是爱上猪999 丨Lv 4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北京提取,那么对于您住房公积金帐户中金额的使用问题,就适用北京地区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应的规定,如果您在北京地区购房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既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在外地购房,只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另外,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职工单纯因为辞职是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0 2007-05-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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