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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母亲的房产还可以要回来吗?

    2001年5月我母亲从美国回来,由于她已经有76岁高龄,就直接住到了我家,一直到现在。2002年我妹妹把我母亲原来单位的福利分房卖给了我母亲同一单位的人(我母亲说没有找她履行过任何手续)。我妹妹把房子卖了后,才告诉我母亲房子卖了4万钱,给了我母亲一张4万块钱的存款单。几年来我一直以为是我母亲同意卖的,我也没有追究。直到最近我才知道,我妹妹把房子卖了5万,她自己留了一万(这是买家说的,原单位很多人都知道),而我母亲事前并没有叫她卖。去年,我妹妹病逝。请问:我可以通过律师把房产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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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jfsmy

    发布于20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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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躲在墙下等红杏 丨Lv 2
    你好,很多事实需要核实,除非能证明之间存在串通欺诈行为,合同无效。或者当时卖房的时候,你母亲对该单位福利房也没有产权,比如还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那么可以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为由争取,但这些都需要有明确证据。首先必须去查房产登记,现在的权属是否还在你母亲名下,你母亲如一直未参与此事,按理对方也无法过户,需要查询。合同无效是不存在时效的。如还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1 2011-05-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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