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关于二手房买卖的法律问题

    在北京,今年4月份由于家里人比较多原来的两居不够住,所以在三环附近通过中介订购了一套二手房交了10万的订金。卖方的房产是02年的房子但是由于卖方长期在国外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我们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卖方在协议上承诺在今年的6月1日前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但是现在时间过去了,卖方告诉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现在卡在开发商手里不清楚具体什么时间办下来。但是我为了买这套房子把我原来的房子低于市价的情况下给卖了,而且最近房价还涨了。现在原来的房子卖了,而我要买的房子因为卖方的房产证的原因也不能交付与我。逼的我只能去租房子住;在此期间要求卖方承担房屋租金,但是卖方拒绝了,理由是我未付全款不可能替我承担房屋租金,顶多只能给我订金部分在此期间的利息。我想问一下,既然卖方在协议中已经承诺了办理完房产证的时间。那按照现在这样的情况,卖方是否已经属于违约?是否应该替我承担我在此期间的损失(房屋租金)?更甚至他违约了,我是否可以要求赔付我双倍违约金?

    房价 购房 订金 房屋 举报

    提问者:海河-渤海

    发布于2011-05-18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洁洁在线 丨Lv 0
    依你所述的话,买方存在违约情形了。你支付的10万是“订金”还是“定金”?两者有很大的差别的。具体请提供你的房屋买卖合同,对具体条款进行研究后分析维权对策。
    +11 2011-05-1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