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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贷、抵押房产纠纷

    某当事人以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向多人借贷,同时签订房产转让协议、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未做公证,诈骗多人,现在当事人失踪,其中一个债权人通过法院将该房产过户,请问:1、其它债权人对房产过户有异议,能否向法院申请过户无效?2、该房产价值远高于过户者所借出款项,原户主不在且配偶未出示证明的情况下,法院出示过户证明是否合法?3、通过哪种途径可以改变过户结果?4、其它被骗人怎样追回自身权益?谢谢!

    抵押贷款 房产纠纷 户主 房产 举报

    提问者:唐星星

    发布于20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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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我叫三好 丨Lv 4
    如果过户的债权人当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而且抵押在先,那么法院判决过户并不违法,但如果房产价值远超其债权的话,他需要向原房主支付对等价款。如果不是以上情况,那么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可能。如能证实,可以撤销其过户合同。 王云龙律师 15081118575
    +1 2011-05-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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