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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还得再交1%的房产契税吗?

    08年在**小区对面,房产商:**工程公司)签定购房合同(面积110.53平米普通商品房),合同上规定2009年1月1日交房并在交房后3个月内办好房产证.2009年1月5日交房时,**园的工作人员小曾说根据新的政策优惠只要交0.5%的契税,我按要求交了费用。可是**园一直拖到2010年2月18日才由另一工作人员通知我几天之内到**园去填写申请房产证表格。今天我填写表格后被要求再交1%的契税,我当场拒绝。那个工作人员说不交就不给我办理房产证,后果由我承担。我批评她们:09年办房产证我只要交0.5%的契税,房产商没有在交房后3个月内办理完成,拖到现在才办理导致我无法享受到优惠,责任在房产商。 请教尊敬的律师先生:“这种情况下,我还得再交1%的房产契税吗?” 另外,能不能请律师先生帮我找一下有关09年房产优惠新政策的文件?不胜感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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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ddl365

    发布于20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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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en198111 丨Lv 1
    开发商延迟交房,应当承担你因此导致的损失,包括你因此需要多交的税收,你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09年的房产优惠政策各地市是不一样的,具体你可以咨询莆田市房产交易中心。
    +1 2011-05-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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