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2010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https://m.fang.com/ask/ask_219258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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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情阁
丨Lv 0
2010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收取办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即财税[2009]157号文中明确,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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