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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纠分

    被告提供证据时是复印件,愿告提出作笔记鉴定,被告没有,法院确依有效证件作出判决。 请问:合法吗?法律有何规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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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bo7462

    发布于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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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黑客梦工场 丨Lv 0
    原则上一方提交的复印件得不到对方的认可,不应认定为有效证据,要根据具体情况裁决,所以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你笼统的陈述片段不便作出全面客观的解答
    +1 2011-05-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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