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产证缺位官司(来自成都上都小区)$https://m.fang.com/ask/ask_218786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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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缺位官司(来自成都上都小区)
黄律师:你好! 我是1996年5月买的现住公房,当初房产证上就写我一人的名字,户口本上有5个人,老婆、儿子、儿媳、孙子和我,老婆、儿子、儿媳在买房合同上都签过字(同意买房)。去年老婆过丗,我想把儿子、儿媳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去。想请问黄律师:这样可以吗?需要办些什么手续?谢谢! 另外1994年政府有个房产证缺位官司,我这样适用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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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zshaihua
发布于2011-05-15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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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琼
置业顾问
朗诗里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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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平
置业顾问
右上方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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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梓妃
经纪人
这个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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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解
置业顾问
这个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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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玉蝴蝶
丨Lv 0
94年-95年购买的售后公房,如果产权人仅登记一人的,购房时符合条件的其它成年同住人可以主张产权共有,这个应该就所说的“缺位官司”。因你家的房屋是96年买的,那是已经不适用该规定了。你可以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进行产权变更,具体手续请咨询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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