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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缺位官司(来自成都上都小区)

    黄律师:你好! 我是1996年5月买的现住公房,当初房产证上就写我一人的名字,户口本上有5个人,老婆、儿子、儿媳、孙子和我,老婆、儿子、儿媳在买房合同上都签过字(同意买房)。去年老婆过丗,我想把儿子、儿媳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去。想请问黄律师:这样可以吗?需要办些什么手续?谢谢! 另外1994年政府有个房产证缺位官司,我这样适用吗?谢谢!

    购房 户口 购房合同 房产 举报

    提问者:zshaihua

    发布于201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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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秦琼 置业顾问
    朗诗里程啊!
    +1 2014-11-15 举报
  • 林建平 置业顾问
    右上方山下
    +1 2014-09-17 举报
  • 熊梓妃 经纪人
    这个不知道
    +1 2014-08-20 举报
  • 吴解 置业顾问
    这个不知道
    +1 2014-08-20 举报
  • MC玉蝴蝶 丨Lv 0
    94年-95年购买的售后公房,如果产权人仅登记一人的,购房时符合条件的其它成年同住人可以主张产权共有,这个应该就所说的“缺位官司”。因你家的房屋是96年买的,那是已经不适用该规定了。你可以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进行产权变更,具体手续请咨询交易中心。
    +10 2011-05-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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