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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房产(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我父亲的一处宅基地房产现拆迁,其中有4间平房没有房产证,该房已评估,按400元/平赔偿损失,我认为不合理。此房1986年盖好后一直是我爷爷奶奶居住,当时产权人是爷爷,老人前几年都去世后父亲和伯伯办理了继承手续,由于当时此处房产早已纳入规划不再办理房产登记,所以没给办房本。请问,我现在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拿到合理的赔偿。这四间平房是否属于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

    房屋登记 房产纠纷 房屋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tony2288

    发布于20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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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米站国际 丨Lv 4
    产权不是不明确,继承属于事实,产权属于继承人共同所有,况且不办理房产证也属于政府原因,具体可协商或起诉
    +1 2011-05-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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