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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nin1999
丨Lv 0
国家目前对于公摊面积方面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各个楼盘因为在自身的情况不同,在此方面也都具有差异性。据目前房地产市场上的操作经验,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在10%-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7%-20%之间;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 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反过来,公摊系数=公摊面积÷套内面积,而套内面积=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公摊系数不是以单户来计算,而是由整栋楼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楼的所有套内面积之和得出的。整栋楼的公用建筑面积,是由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再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后得出。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即为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西安市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面积限定:单身家庭可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二至三人家庭为80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对实际购买面积超出核准购买面积部分,购买人应按规定,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补交差价款手续,经济适用房超出部分面积按照购买单价15%补交差价,在您购买房屋时持购房合同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补交差价款手续,经济适用房补交差价款面积部分按商品房对待。 就您所说的问题,主持人了解目前暂无经济适用房补充申请,建议您向经济适用房管理部门咨询是否可以补充申请,电话:87618627。感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