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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您好: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协议,协议规定住宅面积130平方米,车库面积21.24

    2009年8月购房,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协议,协议11月份交房,协议规定住宅面积130平方米,车库面积21.24平方米,面积暂定,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测绘为准,但未规定面积差费用承担问题,也没写房款应据实结算,2010年1月份通知我们交房,但面积是住宅133平方米,车库27.24平方米,让我们补交多出面积的房款,我们应该交么?是不是3%以内我们交,3%以外有开发商承担?问题补充:出库多出的面积也这么算么?

    购房 商品房 房产测绘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tj_zhangmin

    发布于20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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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明德在线 丨Lv 2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10 2011-05-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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