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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拍卖所得款项的优先分配权

    我购买的是一套政府安置房,当时签定买卖合同,已给了20万首期,签完合同卖房人失踪不见人,根本找不到人,现房产已过户到卖房人名下了,后来得知一房二卖,对方也有签定买卖合同,现在双方都有起诉,法院也已受理并判赢,现在房屋正等拍卖,我想问的是现在总共有三单案件,二单是房款案件(房屋买卖合同),一单是借款(卖房人还跟人借款),请问可不可以说按物权法来我两家有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优先分配拍卖所得的款项(卖房人的唯一财产就是这套房),盼复,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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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490539886

    发布于2017-02-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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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6070918267 丨Lv 0
    没有物权关系。分配没有优先权
    +1 2017-02-12 举报
  • ask6737892095 丨Lv 0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以便赢了官司能得到执行
    +1 2017-02-12 举报
  • ask74457193 丨Lv 2
    你是申请法院查封。进行财产保全,如是保全的可以要求优先分配。可以申请参与分配,三者均是债权。
    +1 2017-02-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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