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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安置房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过户问题(来自成都锦馨家园小区)

    我打算买成都锦馨家园的一套二手房子,但是该房子是安置房,现在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也不清楚他们的土地使用证是集体土地使用证还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在购买会有风险吗?假如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我现在买房会不会将来土地使用证下来时不能过户到我名下啊?因为我不是他们村集体的人。如果将来能过户到我名下,又担心将来房主故意不给过户土地证给我,在买房交钱前我还需要事先准备哪些材料呢,免得将来对方后悔。跪求熟悉该小区房屋买卖的律师替我解疑。 北京市

    土地证 购房 国有土地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sk9992650373

    发布于2017-02-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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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3456965235 丨Lv 1
    你好,是有风险的,但也是可控的。首先,想办法查询这个小区所在地区是否列入城市规划,弄清土地性质,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当然,风险在于,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发,果如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实现购房目的了,只能主张债权了;4、在购买房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也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安置房买卖的风险第一、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第二、价格因素。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第三、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1 2017-02-10 举报
  • ask7531818702 丨Lv 2
    有一定的风险.
    +1 2017-02-10 举报
  • syboy 丨Lv 1
    权属有瑕疵,购买安置房有风险。
    +1 2017-02-10 举报
  • ask2735004300 丨Lv 1
    风险太大,小心。
    +1 2017-02-10 举报
  • ask1434995739 丨Lv 2
    你好,你可以到国土局核实土地性质
    +1 2017-02-10 举报
  • ask7133809518 丨Lv 2
    你好,购买安置房有风险。
    +1 2017-02-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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