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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新政“误伤” 购房定金可退么

    4月10号和一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购房意向书 并交了2w的定金 当时开发商还没有预售许可证 4月中旬新政出台后打电话给开发商询问首付是否提高,开发商说还是没有具体通知,让我等待消息。直到4月30号开放商办理下来《房屋预售许可证》 5月5号打电话通知去办理合同和交首付。 由于新的政策首付款现在拿不出来 (1。开发商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出售房屋的违规操作 2。新政的出台应该是属于不可预知的原因) 以上2点可不可以认定所签订的意向书无效 并退回定金 希望解答的详细些

    地产 购房 认购 定金 举报

    提问者:陈晨G

    发布于20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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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jfsmy 丨Lv 3
    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10 2011-05-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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