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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纠纷,开发商一户住房买了两家,这种情况谁有权利得到房子

    我在06年11月24日从济宁丰泽园房地产开发商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地址在济宁邹城瑞康小区。购房合同签订完并在房产局备了案。本来合同约定为07年12月31日交房,但是自今房子未达到居住条件。今年6月23日,安装进户门的商家让尽快选择进户门,好安装。但是我和妻子到了安装进户门的商店时,老板说还有一个人选择的进户门与你家房子是同一个房子,也就是说我们这户房子,开发商买了两家。另一个人也签了购房合同,但是没有去房产局备案。请问徐律师:我遇到的这种情况怎么办才好,房子我有法定使用权了吗。谢谢指点

    房屋管理局 购房 房屋备案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igezhw

    发布于201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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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jiangshanh 丨Lv 4
    你好,你说的问题是一房二卖的情况,这种情况要看对方半没办理房产证,如果没有办理你可以主张你的合同权利,可以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 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违约,支付违约金!
    +11 2011-05-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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