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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补偿问题

    本人1993-2005在1单位工作12年,正常关系调转2005-2009在2单位工作4年,工龄连续,两单位均为国家企业,现与2单位工作合同4年期满,本人不想在2单位工作了,所以与2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办理了失业。请问我可否要求2单位给予我失业补偿?如果可以,应给予我多少失业补偿金?4年的还是16年的?谢谢

    提问者:翁捷在线

    发布于2011-05-02

共1个回答
  • 尘寂地带 丨Lv 0
    你好,经济补偿最长不超过十二年,你可以主张依据十二年工龄进行补偿。
    +1 2011-05-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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