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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房屋买卖纠纷。

    甲方和乙方签订,房屋总价为70W。甲方已付押金2W,然后又数次支付房款,一共累计支付乙方35W,由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时乙方不能提供有效文件,被房地产交易中心驳回不予登记过户。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乙方又拖延推诿不肯退回甲方的购房款35W。甲方如何维权?!这该怎么解决?乙方该怎么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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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自毁人生

    发布于201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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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zhanghaolaw 丨Lv 1
    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其次协商不成,诉至法院,要求卖方返还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最后看有无间接损失的证据要求赔偿的。详情致电:1391158349
    +10 2011-05-18 举报
  • ainin1999 丨Lv 0
    目前是对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你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参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欢迎来电咨询。
    +10 2011-05-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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