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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帮帮我,此种情况他有可能收回房产吗?

    我在97年12月在大兴农村买了一套平房,面积140平方米,成交价是9万,当时双方只写了一份协议书,并找了三个证人。买房时此房子还没有房产证,第二年大队以我的名字给办理了房产证,户口是在买房前就已经迁到本村。卖房人现在以他手上有一张盖房时的地基款的发票将我告上法庭,以此要收回房产。请问,他手上有发票能否将房产收回,如果,此房子被开发商占地,他有权利要求我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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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白色多瑙河

    发布于201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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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tigerstory 丨Lv 4
    你好,如果你不是农村户籍的话,你不能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大队的产权证没有法律效力,当然如果你户口迁移到本村,也是农业户口,你可以购买此房,对方不能收回房屋。如果要拆迁,拆迁房应该补偿你。
    +11 2011-04-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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