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看房选房
  • 原产权人出国,现产权受让人如何办产权变更手续

    开发商在与我未签拆迁补偿协议情况下。非法将我私有房产拆毁。家产及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围墙。护坡。门楼。树木等一并损毁。就此我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说暴力拆迁属民事纠纷.不给立案.但北京市出台(京高法发[2009]105号)工作意见明确规定:“采用强行推倒房屋、打砸玻璃、断水断电等手段,对被拆迁房屋以及房屋内财物进行损毁的,可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我据此向公安机关咨询.为什么北京市可追究刑事责任.而丹东市就不可以.公安机关答复京高法发[2009]105号是地方文件.与其它地区无关.一个国家.怎么北京和丹东不是同一法律.请问这种解释对吗?我是否可向法院刑事诉讼开发商?问题补充:谢谢牛律师。但是原产权人出国后就没任何音讯,根本无法取得他的授权委托,怎么办?已经好些年了,我一直在打听他的消息,无果。

    玻璃 土地使用权 拆迁补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nxuliyuan

    发布于2011-04-23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jay61132 丨Lv 2
    原产权人写出授权委托手续后经过当地的中国使领馆公证认证后由现在产权受让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10 2011-04-2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