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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买卖后的拆迁问题
专家好,我家在农村,在2005年卖了一处老宅。买卖双方是同村人,只有一张私下签订的协议,并把宅基证给了买房人,但没有办变更手续,也没有经过村委会。由于道路修建,这间老宅需要拆迁,拆迁的土地补偿费和房屋费用都已被买房人领取。请问专家:我家是否享有土地赔偿款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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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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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dabian
丨Lv 0
宅基地买卖应办理登记,在没办理前,所有权并没有转移,还是你家的。只形成债的关系,你家仍享有土地赔偿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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