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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年购房,08年开始月供一直我还(贷款尚未还清),产证共有人是父母及本人。09年与女友结婚领证,我们与父母同住,问题有三:1、目前房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若离婚,妻享受分割房产吗?2、据说,虽未参与还贷,但婚后还贷部分也算做夫妻共同承担,若离婚需要要补偿妻已还贷部分的一半?还是采取其他分割方式?3、产证添加妻姓名后(即变更为4人共有),在不做比例约定的情况下,妻是享受1/4房产所有权吗?若离婚又如何分割呢(不卖房为前提)?

    购房 还款 贷款 共有房产 举报

    提问者:wen198111

    发布于20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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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黄华娣 经纪人
    1、婚前财产。离婚不存在分割问题,属于你与父母所有。2、婚后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补偿妻一半还贷款。3、加名后,妻享有1/4产权,离婚时应分得房产的1/4.还有不清楚可以来电1391 8272 450
    +10 2014-07-09 举报
  • 黄华娣 经纪人
    你好,回答如下:1、婚前财产。离婚不存在分割问题,属于你与父母所有。2、婚后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补偿妻一半还贷款。3、加名后,妻享有1/4产权,离婚时应分得房产的1/4.
    +10 2014-06-04 举报
  • 蓝箭维修 丨Lv 4
    你好,回答如下:1、婚前财产。离婚不存在分割问题,属于你与父母所有。2、婚后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补偿妻一半还贷款。3、加名后,妻享有1/4产权,离婚时应分得房产的1/4.还有不清楚可以来电1391 8272 450
    +10 2011-04-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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