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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库是否是房屋附属品

    律师您好: 我2010年1月卖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由于买主事先说不买我一楼的车库和室内的设施,(因此卖房协议,也没特别注明要卖车库存)。就以30.5万元拟的合同卖给对方。现在买主反过来问我要车库使用权,他认为是附属品应归他使用。请问我是否有权拒绝,有什么法律依据?我当时与开发商买房时,车库是另外计算价格买的,而不是计入当时买房价格。我有原始合同证明车库是另外计价买,我是否可以以这个证明为由,单独把车库计价格卖给我现在的买主?我的车库是否被判为房屋附属品卖给对,我担心,急盼回信,谢谢!

    三室一厅 房价 购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dragon8901

    发布于20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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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xingshi_chen 丨Lv 4
    您的车库不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标的,对方要求交付车库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您可以将车库卖给别人,当然,在同等条件下,购房者有优先购买权。
    +1 2011-04-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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