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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未售房抵押问题

    我公司和开发商合作作为委托出资采购方,开发商用土地使用权作为货款抵押,但是我们查阅相关法律,只有该工程达到造价的25%以上土地方可转让拍卖,为确保我方资金安全,只用土地证作为担保不完全认可,开发商提议将一期未售房源加入抵押,加大筹码做担保(一期竣工入住,部分房源未售)。所以想请教一下相关专业人士1.未售房可否作为抵押物?抵押过后是否该房源不可出售?2.未售房解除抵押手续时,是不是必须由我方认可方可执行?

    抵押贷款 造价 土地证 土地使用权 举报

    提问者:yxh-lcf

    发布于20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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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fengj9773 丨Lv 1
    不能直接以房产抵押,建议与律师面谈解决方案。满意请按采纳
    +1 2011-04-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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