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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房子我怎样才能继续居住?(来自重庆干休所小区)

    爷爷是老干部,原住干休所,分配住房一套,无产权。爷爷去世后,因市医院建房,将干休所拆除,医院还建住房一套。还建住房由奶奶与我大姐共同居住。住房仍无产权。去年奶奶去世,因我未成婚,大姐将住房交付与我作为新房使用,已精装修。婚后不久,医院提出收回住房。在我无力购买,医院也不愿出售的前提下,这个房子我怎样才能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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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新同福客栈

    发布于20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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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huarongdd 丨Lv 0
    不能继续居住了,产权归单位所有,单位可以给你一定的合理期限腾退
    +1 2011-04-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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