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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购买,交付时与样板间有差异是否算欺诈

    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带我们看的是一期的同户型的样板间,开发商并未说明三期与一期有不同,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就买了,结果三期交房的时候窗户与一期的高度差异很明显,严重影响采光。现在要求开发商依照样板间进行恢复,开发商说三期的图纸就是如此设计的,另外他们指出合同中有一个条款“买受人确认: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及其相关补充条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条款中免除或限制卖出人责任的条款作出了特别提示,买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内容”作为免责条款。请问这条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如果开发商执意不改造,请问是否可以以欺诈罪来起诉开发商。 北京市

    购房 期房 购房合同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魔法天使团

    发布于2017-02-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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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2个回答
  • 也许你知道 丨Lv 2
    你好,要看合同约定而定,如开发商欺骗,不按原房子设计,可以要求承担违约金,协商不成,法院起诉解决。
    +1 2017-02-01 举报
  • 支陈光 经纪人
    这个不好说。
    +1 2017-02-07 举报
  • 大智若愚天天向上 丨Lv 2
    索赔或整改,存欺诈成分
    +11 2017-02-07 举报
  • 梦兰 丨Lv 7
    有欺骗的故意,但需要证据支持
    +11 2017-02-07 举报
  • www147w 丨Lv 8
    法院起诉他违约
    +11 2017-02-07 举报
  • 乐乐乐乐乐乐砳 丨Lv 5
    算的呀,要求赔偿
    +1 2017-02-07 举报
  • xzz20102010 丨Lv 5
    和开发商协调,应该赔尝。
    +1 2017-02-07 举报
  • newhouse1023694559 丨Lv 7
    这个不好确定呢。
    +1 2017-02-07 举报
  • jdgfbhc 丨Lv 2
    索赔呀!走法律
    +1 2017-02-07 举报
  • 平房1234 丨Lv 6
    协商赔款~!
    +1 2017-02-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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