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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天因手头有点周转不过,所以在一家借贷公司贷款5000元,无合同,后来钱打到我账户后告诉我手续费600元,而且是按照5600元的基础上计算利息,我不答应,要求把钱退还,对方不同意。僵持了一个月,对方要求还款1/12的钱,我不同意,对方查看我通话记录后乱发短信,损坏我名义。请问律师,借贷公司的这种乱发短信的行为有没有违法?我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名义损害费?如果可以,那么要让对方赔偿多少比较符合规定? 北京市

    手续费 还款 房产纠纷 贷款 举报

    提问者:神保彰

    发布于2017-01-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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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神马和浮云的故事 丨Lv 0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至少要求赔偿1万元。
    +1 2017-01-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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