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购房疑难

    2010年2月9日我购买了甲方一套二手房(旧房),到房产交易所过户时了解到该房房产证到2010年11月8日满5年(免个人所得税)。由于甲方急用钱于是甲方与我协商:我先支付甲方20万,等到2010年11月9日房产过户时交齐余款。经了解甲方是卖旧房买新房。甲方又买了一套新商品房并交了首付并没有贷款。甲方的购房合同中表明2010年10月26日交给甲方钥匙。经打听房产交易所的人告诉我如果甲方在2010年11月8日之前不办理新房的确权手续,那么甲方的旧房仍是网上备案的唯一一套房产,到2010年11月9日过户时旧房仍是免税个税的房子。我想咨询一下问题:一、新房房产确权要满足什么条件?是交钥匙之后才可办理吗? 二、2010年11月8日后旧房是不是免税房?三、2010年2月到2010年12月国家会不会出台某些政策而使旧房在11月9日过户时产生个税 ?四、我怎样与甲方就以上事实签订合同才能有利于合法避税? 谢谢!

    购房 房屋备案 新房 旧房改造 举报

    提问者:alunkl

    发布于2011-04-09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rzswm 丨Lv 0
    你是买房人还是尽早过户比较好
    +1 2011-04-0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