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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租到期违约

    合同条款:租赁期满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租,都应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续约一年,原合同押租保证金不退还,续约合同不再另行签订。(租赁价格另行商议)目前情况:出租方在合同到期前20天通知承租方租金涨价。请问:1出租方是否应该并有法律义务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主动告知续租价格并和承租方商议价格?2若承租方现在不接受提涨的价格(出租方在到期前20天提出的价格),不续签合同。是否就是违反了没有提前三个月告知的义务,属于承租方违约?3如果因此算承租方违约,那么该合同是否明显不合理,是否可以请法院判为无效条款货无效合同。 北京市

    房价 续租 租房 房租 举报

    提问者:梦之堂

    发布于2017-01-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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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李世民大战秦始皇 丨Lv 2
    出租房违约,可以起诉
    +1 2017-01-21 举报
  • 胡蝶印 丨Lv 3
    如果承租方不接受价格,可以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1 2017-01-21 举报
  • wyf062721 丨Lv 3
    1.合同没有约定商量续租价格的时间,对于这个问题,在合理时间内都是可以进行协商的。2.不必然就是承租方违约,需要综合分析各方情况。
    +1 2017-01-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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