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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纠纷案

    请问:父母有4个女,在1974年建了5间房,1976年父亲去世,母亲的名字办理了土地证、产权证。1993年11月政府上门登记房屋产权证时,母亲不家住,其他3个姐妹不家,2女隐瞒了母亲和其他姐妹签了一份具结书,就这样轻而易举把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她的名下,以后的23年里一直没有告诉母亲和其他姐妹。2007年母亲去世。2011年,2女又隐瞒其他3姐妹向政府申请危房报建,将老房拆除重建3层楼房,面积由原来的88.29平方米扩大到290平方米。房子建到第一层时,可能是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就来向其他3姐妹商量建房,并承诺将来拆迁保证分给大家。其他3姐妹这才知道父母的老房子被拆除,还不知道房产证早已成为2女的,这样每人才出资2万元,他自己出8万元左右把房子建好。2016年7月,政府征收拆迁此房屋,获赔210万元和1套指标房约11万元多。2女由于有了房产证不同意将赔款分给其他姐妹。其他姐妹告上法庭,法庭会怎么样判? 北京市

    楼房 土地证 危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昵 称

    发布于2017-01-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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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fxg_2010 丨Lv 2
    关键是收集好证据,法院会根据证据审判,可以依法要求共同处分,具体请来电话详细说明案情,尽快采取措施进行!
    +1 2017-01-19 举报
  • hunter_mj 丨Lv 0
    这个要看证据,如果证据充分的话,这个房子的权属归属于四姐妹,都有份额,可以主张相应的权利。建议找律师介入!
    +1 2017-01-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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