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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想买一套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到2017年9月份才满五年,不满五年不可以上市交易,所以需要全款,

    您好,我想买一套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到2017年9月份才满五年,不满五年不可以上市交易,所以需要全款,然后卖方跟我在房管局做公证,证明房屋抵押给我,把房产证也交由我,等到明年9月份证满五年了再过户,而我又拿不出那么多钱来,中介公司提出提出垫资服务,要求我把房产证和公证书放在中介那里,等到过户的时候我可以做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银行审批通过,我拿银行的钱再还给中介公司,他们把证再给我,我去过户。请问这样我存在什么风险吗?请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按揭贷款 抵押贷款 经济适用房 举报

    提问者:老牛背壳

    发布于2017-01-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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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sasakisang 丨Lv 3
    最好是要求对方讲经济适用房变更为商品房之后再买,合同签订有风险,公证书和房产证应该由你们保管,中介只能要求复印件,中介这种做法明显不合理,建议你们谨慎购买。
    +1 2017-01-18 举报
  • zhenglianna 丨Lv 4
    这样没有过户的房子会存在法律风险的,因为你很难判断中介会不会跟你违约,而且一般的中介的业务员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可能会只会为了利益而不顾你们客户的利益
    +1 2017-01-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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