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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承租人过世承租权继承问题
公有住房承租人是奶奶,共4儿女。我父母户口跟奶奶公房内(公房户口内无其他子女)。且父母一直随奶奶一起居住。房屋水电、房租等相关房屋事宜,都是父母交。(奶奶已过世3年)(奶奶过世前和刚过世时,大家都无意跟父亲争公房承租权,最近提变更承租人,又没有直接回应,“只说先住着吧”)现在想将承租人改为父亲。像此种情况,户口内没有其它人,只有父母两人。1是否要奶奶其他子女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2能否直接不提出奶奶还有其它子女。(就是提出父亲为唯一的儿子)注天津市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第四章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五条承租人在住宅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承租该房屋。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变更办法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制定。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第二条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这两个有些矛盾,2004年的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中对于继承承租权的条件还有两个1有公房户口内,2同原承租人同住两年以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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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wsjmdcl
发布于2017-01-17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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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dgj
丨Lv 0
当然是依照现行的法规,2007年的。你发现了这一点变化,的确是这样。这个变化不再考虑共同居住人的优先租赁权利。而表明死者的法定继承人都有平等权利,其实是发现现实中很多情况是,死者的继承人都有自己的房子,所以都不住,然后出租。这样大家承租权利平等。当然也有一部分房屋的情况是死者的继承人之一再承租(但之前没有及时办理过户!这种麻烦是你们造成的)。第一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第二个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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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昭昭
丨Lv 0
公租房与户口直接挂钩,你父母的户口在公租房内就享有继续承租权,其他人户口不在则无权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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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y6032
丨Lv 6
必须要子女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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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88729
丨Lv 1
依据07年的规定,所有子女签字公证才可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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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自由2011
丨Lv 4
依据07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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